最後更新日期 :
2018-07-05
國立成功大學各研究所辦理博士碩士學位考試費用標準表
(95.06.13 9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修訂)
(97.12.9 9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修訂)
一、校外委員交通費:依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之交通費標準辦理。但校外委員若搭乘高鐵,顯較其他交通工具更為便捷者,得憑票根報支與服務機關所在地最鄰近地區之票價。
二、博士班論文審查費每篇壹仟陸佰元,碩士班論文審查費每篇壹仟元,校內外委員均支。
三、考試雜費:每系(所)博士班候選人每人壹仟元正;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候選人每人貳佰伍拾元。
四、各項費用由各系(所)開列預算表,於考試前一個月附委員名冊交會計室核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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